借款担保人有没有期限规定
是的,借款担保人对担保期限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担保期限(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并且这个期限是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的。
以下是担保期限的相关规定:
1.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间。
2. 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那么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视为没有约定。
3. 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保证期间默认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 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则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因此,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当注意这些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影响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借款担保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如何确定借款担保人的责任?
借款担保人违约会有什么后果?